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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年视觉大赛通知
2018-04-03 17:11   审核人:

各教学院部:

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,全面推进大学生素质教育,构建和谐校园,丰富校园文化生活,服务青年学生健康成长,发挥大学生在文化大发展中的生力军作用,建设体现社会主义特点、时代特征和具有我校特色的校园文化,提升大学生艺术欣赏水平和审美能力,丰富同学们的校园文化生活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,特举办许昌学院第27届科技文化艺术节暨首届大学生技能大赛组委会特决定举办摄影、海报设计大赛,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组织单位:

主办:许昌学院第27届科技文化艺术节暨首届大学生技能大赛组委会

承办:许昌学院设计艺术学院、城乡规划与园林学院

二、参赛对象:

许昌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

三、赛事安排

(一)主题

本次大赛分为摄影类和海报类两类比赛,其中摄影类作品、海报类作品均自拟主题,参赛者可选取其中一个主题参赛或多个主题参赛;

(二)时间

 4月3日——4月20日校内宣传并创作阶段

4月20日——4月25日投稿阶段

4月25日—--4月27日整理评比阶段

 4月27日——4月30日表彰展览

四、作品要求:

本次活动依据全国摄影大赛以及海报设计大赛的相关要求,并结合活动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。为使本次活动作出影响力,在广大同学中引起强烈反响,现对不同类别作品作出相关规定:

(一)摄影类:

1参赛者可选取其中一个主题参赛或多个主题参赛,使用航拍、手机及单反三种方式进行创作,参赛作品要求必须为原创作品,内容健康、积极向上,能展现校园美景。

2、摄影类单张照和组照(每组不超过4幅,需标明顺序号)均可,照片不小于2MB,尺寸均为10寸(冲印)或A4(打印)。参赛作品可利用相关软件进行图片尺寸、对比和色彩的调整、裁剪,不可进行电脑合成处理、多重曝光处理,不得加入边框、水纹、签名等,不能影响其真实性。参赛者须保留图片原始信息及原始文件。

3、每张照片须配简要文字说明。包括照片名称,拍摄植物名称,拍摄时间,拍摄地点等。

4、严禁抄袭。参赛作品一律不予退还,作者享有署名权,主办方享有使用权。参赛作品如发生肖像权、著作权、名誉权等纠纷,责任由作者自负。

5每张摄影作品须配简要文字说明,包括照片名称,拍摄时间,拍摄地点等,并注明参赛者真实姓名、院系、班级、联系方式。

(二)海报类:

1参赛者可选取其中一个主题参赛或多个主题参赛,参赛作品要求必须原创,内容健康、积极向上,能够明确主题,突出主题。

2、电脑制作或手绘POP完成,大小均为A3幅面。

3、严禁抄袭。参赛作品一律不予退还,作者享有署名权,主办方享有使用权。参赛作品如发生肖像权、著作权、名誉权等纠纷,责任由作者自负。

4、每张设计作品后须配简要文字说明,包括海报名称,注明参赛者真实姓名、院系、班级、联系方式。

五、作品收集:

作品及其电子档由各院部团总支汇总后于4月20日——4月25日交至艺术楼247设计艺术学院办公室,过期不予审理。

联系方式:龚老师,联系电话:2968650

六、评比细则

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会,本着思想性和艺术性相统一的原则对参赛作品进行认真评选,分别对两类作品评定出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和优秀奖。

(一)评审标准:

1、主题性:照片、海报主题要求内容思想健康、积极向上。同时要求参赛作品名称、介绍、内容与要求相符;

2、技术性:取景、构图、色调、清晰度等符合技术基本要求,色彩和谐、构图比例协调;

3、创造力:作品表达形式新颖,构思独特,能够通过形象化的摄影、设计符号和创新的立意去诠释作品主题;

4、表现力:作品风格突出、视角独特,手法新颖。

(二)奖项及奖品设置:

  1、摄影类按航拍、单反、手机摄影类评选,根据参赛作品的数量评比,其中一等奖占5%、二等奖占10%、三等奖占15%,单项奖若干。

  2、海报设计类按电脑制作、手绘POP类分别进行评选,根据参赛作品的数量评比,其中一等奖占5%、二等奖占10%、三等奖占15%,单项奖若干。

许昌学院第27届科技文化艺术节暨首届大学生技能大赛组委会

2017年3月1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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